珠海市中院二審判體校必須返還其常住人口戶口卡
  羊城晚報珠海訊 記者陳荷,通訊員鄭恆、譚煒傑報道:16歲少年阿康應體校要求將戶口遷入珠海。而後發生矛盾,阿康希望遷回原籍,然而體校拒絕提供集體戶口簿,因此被阿康及父母告上法庭。近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珠海市體校必須返還其常住人口戶口卡,並協助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案情顯示,1999年出生的少年阿康原籍武漢,因網球打得好,經珠海市體校要求,於2011年月將戶口遷至珠海市,落戶在珠海市體校集體戶口,並代表珠海市參加網球比賽,多次獲得好成績。然而,阿康與市體校之間因比賽獲獎及獎勵問題發生矛盾,阿康的父母欲將阿康戶籍回遷,並帶阿康回原戶籍地上學,但未得到市體校同意,市體校拒絕提供集體戶口簿和協助阿康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據介紹,阿康與市體校雙方沒有對阿康學習、生活、比賽等方面作出過約定。
  一審法院認為,市體校提出的有關支付了阿康生活及培訓費用的抗辯,不是拒絕協助阿康辦理戶籍遷出的合法理由,一審判決:市體校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阿康返還其常住人口戶口卡,並協助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體校對此不服上訴,認為阿康的離開是因為有第三方高額“挖人”,此外阿康聲稱自己是年出生,然而骨齡測算則為年出生,因此失去了2015年廣東省運動會的參賽資格。阿康一方則辯稱阿康的離開是因為體校未履行對他獲得榮譽的獎勵,且對自己的運動損傷也不積極治療。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市體校是否有權限制阿康離開市體校到他處上學、市體校應否協助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問題。這是居民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侵犯。近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體校返還阿康的常住人口戶口卡並協助其戶口遷出。阿康表示,自己已回到原籍武漢市上學。編輯:王銳  (原標題:珠海一體育生欲遷出戶籍遭體校阻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i13ciulf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