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康、通訊員程勇、陳群安)昨日,記者從省高院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會上獲悉,2013年,省法院落實為民司法,加大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力度,為3799起案件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148.57萬元。
  據省高院院長李靜介紹,2013年,省法院機關“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56.23%;召開會議、制發文件和印發文件同比分別減少了9.52%、6.21%和67.57%;對70個中、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進行了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查處違紀違法幹警24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3人,追究刑事責任1人;在全省確立32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建成科技法庭105個、遠程提訊室14個;有2起案件分別入選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十大創新性案件,2起案件入選知識產權五十件典型案例,多篇法律文書被評選為全國法院優秀裁判文書,其中有2篇文書分別獲得全國法院優秀再審裁判文書、優秀民事再審審查裁判文書一等獎。
  (原標題:省高院落實司法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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